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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领导

发布日期:2025-09-03 20:09       点击次数:

党总支书记——

党总支副书记——

 

文学院院长——李国德

主持全院行政工作。具体分管并负责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含人才引进)、财务工作、研究生工作。

临时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和人才、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资产管理及信息安全工作。

 

文学院副院长——李欣

临时负责全院党务工作。具体负责学院党建、工会。

(暂时)具体分管并负责学生党建、共青团、学生会和社团、学生教育管理、学生创业教育、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招生与就业工作。

 

文学院副院长——贾舒

协助院长工作。具体分管并负责本科教学工作、本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继续教育(函授、辅修学位、专业进修)、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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