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促进学生进一步的熟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增强纪律意识,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新生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级本科生《学生手册》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19日 19:00---20:30
二、考试地点:
博楼一楼
三、考试对象:
文学院17级新生
四、考试要求:
1、各考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考、统一收卷,不得提前或延迟考试时间,无特殊情况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
2、《学生手册》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及格者(因故缺考、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或考试不及格者)必须在规定考试时间内自行补考至及格为止,否则不可参与学校各类评奖评优。
文学院 学生会 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