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21】14号)》《学工部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精准”,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认真开展本次认定工作。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以及学院评审,共477人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其中143人被认定为特别困难,201人被认定为比较困难,133人被认定为一般贫困。
公示期三天:2022年9月15至2022年9月17日
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拨打如下电话:
学院电话:0472-6193167
学校电话:0472-6193048
特此公示。
附表:文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公示名单
文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