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汉语言文专业双学位辅修
2021级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是我校成立伊始设有的专业之一,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古代文学教研室、现当代外国文学教研室、汉语教研室、文艺理论写作教研室、语文教学论教研室,开设20余门专业必修课程和50余门专业选修课程。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汉语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在基础教育领域从事语文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各类教育工作者和在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新闻单位、文化传媒机构、社会团体服务的高水平的应用性人才,以及在各类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员考试中具有应试优势的人才。
三、学制、学分、学位要求:
1、学制:学制二年,学习期限2—3年。
2、原主修专业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总学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42学分,毕业论文5学分,共47学分。
4、学位要求: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放该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修读学分没有达到毕业要求,但是在26学分以上可发放汉语言文学专业辅修证书。修读学分没有达到26学分,发放汉语言文学专业结业证书。
5、人数:100人
五、报名条件:
全校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主修专业课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六,其他
1、本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2、本细则只针对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
3、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参照《包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设置与修读管理办法》、《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6193166
联系人:吴英格
文学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