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本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二)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和《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具体实施。
二、机构与人员设置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德
副组长:赵明宇 孙傲飚
成员:吴英格 赵楠 乌仁陶格斯 贺芬
(二)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文学院转专业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对拟转入、转出结果进行审定;纪检委员监督转专业各工作环节。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转专业资格审核
文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拟转入、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1.截止2022年9月入学时间满一学年,且未满两学年。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不能申报转专业。
2.必修课程补考后达到合格要求,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3.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高考录取语文成绩在100分及以上;从文学院转出资格按第一学期平均分绩点排名。
4.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不可跨大类(文、理、艺术、体育)转专业,ISEC项目专业不可转专业。
6.计划转专业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填写转专业申请。
(二)转出文学院各专业条件及名额
1.转出文学院各专业条件
申请专业转出文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转专业条件。
2.转出文学院各专业名额
2022年文学院可转出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2021级人数的5%。根据文学院2021级各专业现有人数,2022年文学院各专业可转出学生名额为:汉语言文学专业8人、汉语国际教育3人、新闻学专业5人、播音主持艺术专业2人。计划名额报教务处审核汇总,由学校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3.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6月1日—3日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新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填写申请。
(2)资格审核:由文学院转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按照资格审核内容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6月15日,资格审核结果在文学院网页上、官微和文学院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转入文学院各专业条件及名额
1.文学院接收转入专业及条件
申请转入文学院各专业学生,必须符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转专业条件。
2022年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接收专业转入学生。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接收高考文科类别的学生;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不接受转专业的学生;新闻学专业可接收高考文科和理科类别的学生;文学院各专业不接收ISEC项目专业学生。
2.文学院接收转入名额
2022年文学院可转入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2021级人数的5%。根据文学院2021级各专业现有人数,2022年文学院可转入各专业学生名额为:汉语言文学专业8人、新闻学专业5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3人,计划名额报教务处审核汇总,由学校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3.报名、资格审核及考核
(1)报名时间:6月1日—3日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新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填写申请。各专业学生报名时间截止6月3日。
(2)资格审核:由文学院转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依照资格审核内容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6月15日,资格审核结果在文学院网页上、官微和文学院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录取办法:拟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依据高考录取语文单科成绩排序,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期学业绩点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公示时间:6月20日,对考核结果在文学院网页上和文学院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教学及学籍管理
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进入转入专业学习后,其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按照《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实施。
五、其他
(一)本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只针对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参照《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6193166
邮箱:wrtgs2008@126.com
联系人:吴英格 赵楠
文学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