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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职工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 11:46       点击次数: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职工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2〕63 号)、包头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 2022 年暑期教职工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二、培训时间

7 月 20 日至 8 月 31 日

三、培训方式

(一)统一研修。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2 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按页面提示,实名注册后并进行学习(注册方式见附件 1)。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 10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2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二)自选培训。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开展各类培训,并填写《2022 年度暑期教师培训相关统计表》。要结合暑期特点,灵活安排时间,丰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专家报告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升培训效果。

四、培训内容

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2 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提供优质研修资源,服务各级各类教师暑期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内容,组织全体教师全面深入学习,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增强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

(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将师德师风相关政策作为暑期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组织广大教师系统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包头师范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政策。要引导广大教师学习“时代楷模”中的教师典型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模范、做模范。

(三)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内容作为培训必修模块,合理安排学时,专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

(四)加强教书育人能力培训。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科学素养、课程建设等,科学安排业务能力培训内容,切实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暑期教职工培训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积极动员教职工广泛参与。及时跟踪了解暑期培训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并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出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将暑期培训工作总结纸质稿和参训人数(格式见附件)于 2022 年 9月 1 日前报送至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总结须阐述动员部署情况、组织培训情况、教职工参训情况、学习成效和经典做法等,字数不限。

联系人:时圣刚

联系电话:6193088 15849271900

附件:1.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名注册流程/123.PDF

    2.2022 年暑期培训相关统计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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