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内教研〔2022〕3号)、《包头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23〕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硕士学位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推荐2021级研究生杨洋、姚燕、康语涵、李林青、徐阳毕业论文为2023年度优秀论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19日,如对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评议有异议,请向文学院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电话:0472-6193166 联系人:娜仁其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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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