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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6-10 00:00       点击次数:

2019年文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本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二)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包师院办发[2014]24号)》和《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2016]7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具体实施。

二、机构与人员设置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 温斌 赵明宇

副组长:孙傲飚 尚烨

成员:石韶华黄晓勤田璐黄一楠

2、职责:全面负责文学院转专业工作,制定规则、制度,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纪检委员监督转专业各工作环节。

本小组下设拟转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转专业资格审核工作小组

1、组长:孙傲飚

组员:石韶华黄晓勤田璐黄一楠

2、职责: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对拟转专业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三)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1、组长:温斌

组员:赵明宇 尚烨孙傲飚 石韶华黄晓勤田璐

2、职责:确定考试形式、范围、时间、流程,确定出题人员,出题时间、地点、出题人员职责与要求,确定阅卷人员、流程、阅卷人员职责与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全过程。

三、转专业过程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资格审核

文学院转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对计划转入、转出文学院各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1)截止2019年9月入学时间满一学年,且未满两学年。

(2)必修课程补考后达到合格要求,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3)截止2019年9月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不能申报转专业。

(5)不可跨大类(文、理、艺术、体育)转专业,ISEC项目专业不可转专业。

(6)计划转专业学生需要提供:《学生学籍变更(转专业)审批表 》(教务处网页下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教学秘书处下载)、《拟转专业学生思想表现审核表》(附件一)、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从所在学院学生学籍档案中查找)。以上材料均需有转出专业(教学)院长意见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转入文学院各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申请转入文学院各专业学生,必须符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转专业条件。

1、文学院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

2019年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接收专业转入学生,根据文学院现有各专业人数,2019年文学院计划转入专业学生名额为:汉语言文学专业15人、新闻学专业10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6人。计划名额报教务处审核汇总,由学校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接收高考文科类别的学生;新闻学专业可接收高考文科和理科类别的学生;不接受ISEC项目专业学生。

2、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2日(8:30---17:30)

(2)提交材料:《学生学籍变更(转专业)审批表》(教务处网页下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教学秘书处下载)、《拟转专业学生思想表现审核表》(附件一)、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从所在学院学生学籍档案中查找)。

(3)资格审核:由文学院转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依照资格审核内容(见:三、(一)拟转专业资格审核)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6月13日,资格审核结果在文学院网页上、官微和文学院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专业转入考核

(1)考核办法:依据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和笔试成绩按比例计算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高考语文单科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本次转入专业考核笔试重点考察学生对转入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专业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学院不提供参考书目。

(2)考试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与教务处协调后另行通知。

(4)出卷与评卷:由文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在考试前一天晚8:00确定命题教师,并通知在指定地点全封闭环境下命题,打印密封后交纪检人员带入考场,开考后命题人员方不可解除封闭,考试时间为上午8:00--11:00。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生试卷按要求装订密封后,由纪检委员送到指定地点,由命题人员评阅试卷,在下午3:00前完成试卷评阅,将成绩单签字后,交文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

(5)拟录取:文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将按照本学院和外院学生根据报名情况设定录取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6)公示:6月16日下午,对考核结果在文学院网页上和文学院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7)监督:考核全过程由文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参与考核的所有工作人员需要签署相关保密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

(8)上报:6月20日文学院将考核结果和相关过程性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

(9)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文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并随时上报学校。

(三)转出文学院各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申请专业转出的文学院各专业学生,必须符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转专业条件。

1、文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名额及要求

2019年文学院拟同意转出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2018级人数的10%,根据文学院现有各专业人数,2019年文学院计划专业转出学生名额为:汉语言文学专业15人、新闻学专业10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6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人。

2、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2日(8:30---17:30)

(2)提交材料:《学生学籍变更(转专业)审批表》(教务处网页下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教学秘书处下载)、《拟转专业学生思想表现审核表》(附件一)、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从所在学院学生学籍档案中查找)。以上材料均需有转出专业(教学)院长意见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3)资格审核:由文学院拟转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按照资格审核内容(见:三、(一)拟转专业资格审核)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6月13日对资格审核结果对考核结果在文学院网页上、官微和文学院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教学及学籍管理

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进入转入专业学习后,其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按照《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实施。

五、其他

1、本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2、本细则只针对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

3、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参照《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6193166

联系人:石韶华 田璐

网页查询:http://192.168.120.172/

微信发布:请扫描二维码进入“文学院2018年转专业信息发布群”获取信息。

文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拟转专业学生思想表现审核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转出学院

转出专业

转出 年级

转入学院

转入专业

转入

年级

学 号

联系电话

思想表现总结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何时何地

受何处分

转出学院

审核意见

院长: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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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文学院关于2018-2019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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