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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落实几项制度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2-04-18 00:00       点击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面推动文学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照学校《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包师党发【2012】12号)的要求,结合文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制度并要求各支部认真落实。

一、通过《文学院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强化党员与群众的联系。要求每个教师党员联系一个班级,每个学生党员联系一名学生特困生和问题学生,自找对象,报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填表后,报党支部宣传委员,党支部宣传委员整理后一式2份,一份留存在党支部,一份党总支黄晓勤老师处(表格见各班QQ群)。党员在联系过程中,给每位党员发一本“党员联系群众手册”,要求党员每月要主动邀请联系对象谈话一次。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每学期将“联系手册”向党支部上交,并汇报联系情况。党支部书记对“联系手册”进行审阅并批注意见后,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发给联系人。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成为思想、业务上的带头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

二、通过《文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办法》的实施,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求党员教师必须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同时,要求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要在党团组织的协调下主动联系1位教师正式党员和1位学生正式党员作为自己的培养人,具体办法是:由支部组织委员安排,以每10名入党积极分子为一个小组,将本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划分为第一组,第二组————等若干个小组,每一组指定1名正式党员为培养人,然后,由这名党员与本专业党员老师联系做本小组的培养人,这样每个指导小组就有1位教师正式党员和1位学生正式党员作为自己的培养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学生党员培养人要主动与老师培养人联系与被培养人谈话,被培养人要想培养人汇报思想、学习、生活和社会工作等情况及表现,培养人应及时指出培养对象的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并及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次谈话学生党员培养人从团总支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领出,填完后交回。

三、通过《文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的实施,强化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此考核办法以写实性为主,不要开会评议打分,党员做的怎样,用事实说话。主要从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学习、工作、帮扶活动等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学生党员评优和民主评议学生党员的重要依据(不是唯一依据),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具体操作:每学期末,每位党员将自己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学习、工作、帮扶活动等表现写一个总结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根据总结,对照《文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考核打分,并将分值填入“党员考核一览表”。

文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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