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班级:
学业预警是学生学习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有效加强教师和学生沟通、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同时有助于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请各专业、各班对全部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预警。学业成绩预警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一、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标准
学业预警分为一般预警、毕业预警和退学预警三个等级。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
《包头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细则:
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分以“T”值与“M”值的比较作为学籍处理依据,当“M”<“T”时按《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做相应处理。
“M”=学生已获得的有效学分/ 获得有效学分所修读的学期数“T”=专业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 弹性学期的综合平均学期数(4
年:8 学期)
2018 级、2017 级根据 2015 版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文学院的专业和学分设置来计算,
师范类专业T=150 学分/8 学期=18.75 非师范类专业T=145 学分/8 学期=18.125
2020 级、2019 级根据 2019 版人才培养方案,文学院各专业学分设置来计算,
汉语言文学专业T=158 学分/8 学期=19.75 新闻学专业T=155 学分/8 学期=19.375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T=156 学分/8 学期=19.5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T=160 学分/8 学期=20
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期的“T”值不受本条限制;实践环节的学期“T”值不受本条限制。
(一)一般预警适用范围:
1. 每学期(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 6 学分者;即 2020 级、2019 级学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总
学分达到 6 学分,学院根据相关预警规定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
2. 每学期(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补考后取得的课程学分值及课程门数未达到院系要求者。即 2020 级、2019 级学生现所修学分<T*学期数,或挂科数≥3 时,学院根据相关预警规定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
(二)毕业预警适用范围:
1. 大三下学期启动毕业预警机制,对未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进行预警。即 2018 级、2017 级学生未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
定的学分。学院根据相关预警规定,向学生及家长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
2. 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无法取得学历、学位的学生进行预警。
(三)退学预警适用范围:
1. 正常注册学生连续两学期修读取得的学分中,每学期补考后修读的课程学分不足毕业总学分的 1/12*80%时(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
2. 在校学习时间满五年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3. 未请假离校或请假未准,连续一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凡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学生,学院根据相关预警规定,向学生及家长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
文学院本次学业预警工作学分标准:
年级 |
专业 |
学院预警 |
17 级 |
师范类专业 |
<131.25 分 |
17 级 |
非师范类专业 |
<126.875 分 |
18 级 |
师范类专业 |
<93.75 分 |
18 级 |
非师范类专业 |
<90.625 分 |
19 级 |
汉语言文学专业 |
<59.25 分 |
19 级 |
新闻学专业 |
<58.125 分 |
19 级 |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
<58.5 分 |
19 级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60 分 |
20 级 |
汉语言文学专业 |
<19.75 分 |
20 级 |
新闻学专业 |
<19.375 分 |
20 级 |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
<19.5 分 |
20 级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20 分 |
二、学业成绩的预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
每学期开学四周内,各班级结合初期补考名单核对工作,教学秘书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预警范围由文学院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学生培养情况自行确定,前提是尽量做到提前预警。
1. 自查:
下达通知,请各班班长通知本班学生,每人打印一份自己每学期的成绩单,请学生自查,并将补考与重修仍未通过两门及以上者在成绩单上勾划出挂科课程。班长与学委统计挂科同学名单,并在名单上签字,班长将本班同学成绩单与挂科统计名单上交于文学院学生会心晴工作坊。
2. 专查:
文学院学生会心晴工作坊收取各专业各班成绩单与挂科统计名单,并审查其人数、签字等事项是否齐全。专门核查各专业各班学生所修学分,将专查结果反馈到教学秘书处。
3. 核查: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教学办、学工办将专查结果进行核查,并和学生本人确认,确定需要预警学生名单。
三、反馈
1. 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班主任、辅导员与预警对象进行预警告知谈话,并且学院向学生和家长下达《包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留存学院,第二联送达学生本人, 第三联寄达学生家长,第四联为家长反馈联,反馈回来后连同第一联由学院存档。如因地址偏僻,不便邮寄的,可电话联系家长,并做好通话记录,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状态,配合学校做好后续工作。
2. 将学业预警结果反馈给相应任课教师,有效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与交流,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四、改进
学业预警工作结束后,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对学业预警结果进行专项研究并制定出相应对策,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时成立帮扶小组,对被预警学生进行定向帮扶,同时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文 学 院 2021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