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成立期末考试院级纪律检查组的通知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于2019年7月6日-7月14日进行。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良好考风学风的形成,文学院决定成立期末考试纪律检查组,对期末考试的组织及考试纪律等工作进行巡视和检查。
一、考试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温斌、赵明宇
成员:孙傲飚 尚烨 黄晓勤 柴诗瑶 各班班主任
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设在文学院院长办公室(博学楼816)
二、考试纪律检查组工作职责
1. 检查有关考风考纪教育是否到位。
2. 检查考场编排是否合理。
3. 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将与考试有关物品(包括手机)放到指定位置上,是否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4. 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准时到岗,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按照考试时间组织学生入场并宣布考场纪律及履行监考情况。
5. 检查考场纪律及卫生情况。
6. 协助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单。
三、考试纪律检查组工作安排及要求
1. 检查组组长应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检查组成员准时到岗,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 检查组成员应及时与检查组沟通,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检查组成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单,在每场考试结束汇总后于当日交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
4. 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应对检查记录单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考试纪律检查组领导。
四、为方便广大师生对考试期间违纪作弊行为进行举报,特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如下:
教务办:6193166
学生工作部: 6193167
巡考安排表:
| 7月9日
| 7月10日
| 7月11日
| 7月12日
| 7月13日
|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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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考人员
| 温斌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 赵明宇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 孙傲飚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 尚烨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 温斌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 赵明宇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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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