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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成立期末考试院级纪律检查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00:00       点击次数:

文学院关于成立期末考试级纪律检查组的通知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于2019年7月6日-7月14日进行。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良好考风学风的形成,文学院决定成立期末考试纪律检查组,对期末考试的组织及考试纪律等工作进行巡视和检查。

一、考试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温斌、赵明宇

成员:孙傲飚 尚烨 黄晓勤 柴诗瑶 各班班主任

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设在文学院院长办公室(博学楼816)

二、考试纪律检查组工作职责

1. 检查有关考风考纪教育是否到位。

2. 检查考场编排是否合理。

3. 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将与考试有关物品(包括手机)放到指定位置上,是否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4. 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准时到岗,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按照考试时间组织学生入场并宣布考场纪律及履行监考情况。

5. 检查考场纪律及卫生情况。

6. 协助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单。

三、考试纪律检查组工作安排及要求

1. 检查组组长应按照工作安排组织检查组成员准时到岗,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 检查组成员应及时与检查组沟通,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检查组成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单,在每场考试结束汇总后于当日交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

4. 考试纪律检查组办公室应对检查记录单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考试纪律检查组领导。

四、为方便广大师生对考试期间违纪作弊行为进行举报,特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如下:

教务办:6193166

学生工作部: 6193167

巡考安排表:

7月9日

7月10日

7月11日

7月12日

7月13日

7月14日

巡考人员

温斌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赵明宇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孙傲飚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尚烨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温斌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赵明宇

各班无监考的班主任

文学院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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