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经文学院2021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新闻学专业以下同学通过资格初审,具备转专业资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17日。
公示地点:1.文学院公告栏(博学楼八楼);2.文学院官网
公示电话:0472-6193163;6193164
文学院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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